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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峥涛:以检委会集体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带动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温州检察 2023-02-08

第1353期


10月19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高检院第三十批指导性案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柴峥涛出席并讲话。




柴峥涛要求

要充分发挥检委会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和提高议事议案决策水平为核心,有针对性地加强集体学习,营造崇尚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带动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他指出,检委会是人民检察院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集体学习是强化检委会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重点围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有关检察业务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等内容,通过文件解读、案例讲解、集体研讨、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定期开展集体学习,进一步提升学习的质量和效果。要适应“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的新要求,扩大检委会集体学习列席人员范围,让各业务部门更加充分了解掌握其他条线工作的最新动态,进一步增强开展融合监督、参与社会治理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柴峥涛强调

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指导作用,牢固树立案例意识,深挖案件“闪光点”,培育好、学习好、运用好、宣传好典型案例。他指出,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不仅能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更能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要把培育典型案例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要敏锐地发现案件在规范司法行为、引领法治进步等方面的意义和价值,会同综合部门,共同做好案例的总结、提炼工作。要把案例作为监督办案的重要指导,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学习研究,在弄懂弄通的基础上真正把案例用起来,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要把案例作为宣传检察工作最鲜活的素材,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生动展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成效,不断增强党委政府的认同感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文字:陈峰  张露剑审核:徐明育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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